国商通控股 2020.4.27……案情通报。2020年02月02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李某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向南山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査起诉。警方郑重敦促涉案公司前高管、业务员等涉嫌非法集资行为人

关于国商通控股(深圳)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情况通报

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持续加大对国商通控股(深圳)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侦办力度,全力做好追赃挽损工作,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现将案件情况通报如下:
一、南山警方于2020年02月02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李某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向南山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査起诉。
二、南山警方已聘请专业数据提取机构对国商通控股(深圳)有限公司后台数据进行提取和分析,进一步査清公司的经营模式及涉案资金。
三、南山警方郑重敦促涉案公司前高管、业务员等涉嫌非法集资行为人,及时将在公司经营期间收取的佣金、业务提成、佣金等费用退缴至“国商通”专案待收款专户中(账户名:国商通专案待收款专户,账号:4000020338000032168,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南山支行,并注明“还款人信息及资金用途”)。
请投资人积极配合警方开展调査取证工作,通过合理合法途径反映情况和诉求。警方将依法办理案件,并依照法律程序适时公布案件进展。

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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