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丰汇财富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通告
一、2020年3月10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分局对新疆丰汇财富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立案侦查,对公司办公场所依法查封。
二、关于报案登记问题,请投资人接到通知或自行尽快到居住地辖区分局完成报案登记工作,请投资人准备报案登记所需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平台注册信息、绑定银行卡交易流水原件加盖银行公章、标的投资合同书、宣传材料等证据材料)。如投资人放弃报案本人出具证明。
三、公安机关将全力侦办案件,追缴涉案资产,全力挽回群众损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按照办理涉众型案件“三统两分”原则,公安机关依法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产最终会根据人民法院终审结果后由人民法院统一处置后返回投资人。
四、请广大投资人全力配合公安机关案件侦办工作,不传谣、不信谣、公安机关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在法律规定的程序内完成案件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工作。在案件侦办期间,不得参与、串联组织上访和集访活动,公安机关将及时向投资人公布案件侦办进展以及追赃挽损情况。
联系人:管姚旭峰 联系电话:3772075、3705270
丰汇金融专案处置领导小组
2020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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