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永芬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程序告知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
犯罪嫌疑人丘永芬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已于近日由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移送本院审查起诉。
侦查机关认定:2019年6月开始,犯罪嫌疑人姜继亮(在逃)对外宣称其是“龙门”集团的五大股东之一及龙门联盟中国区市场总监,“龙门”项目是其与菲律宾龙门集团之间的合作项目,有菲律宾赌场产业做保证。犯罪嫌疑人姜继亮向犯罪嫌疑人赵青(在逃)、丘永芬等人宣传“龙门”项目后,犯罪嫌疑人赵青、丘永芬合伙加入“龙门”项目并成为黄金董事,同年8月又合伙出资成为钻石董事,两人为获取积分对冲投资款从中牟利,带投资人到姜继亮租住在罗湖区的出租房内听课或以微信宣传等方式,拉客户投资“龙门”项目。“龙门”项目从2019年11月3日开始无法兑现承诺。另,犯罪嫌疑人丘永芬同时担任“龙门”项目“后勤部长”,帮犯罪嫌疑人姜继亮维护会员信息、代收去客户投资款等。
因本案集资参与人人数众多,现采取公告方式告知本案诉讼程序。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与我院联系。
联系人:周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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