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持续加大对山东润禹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相关线索的侦查,现将现阶段案件情况通报如下:
截止到2020年6月,山东润禹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李某某、王某、刘某、高某某、杨某等20名讲师、团队经理、业务员及山东百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王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并已移送张店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现尚有部分集资参与人还未到公安机关登记报案。为维护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公安机关再次提醒:请未到公安机关登记报案的集资参与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集资有关的收据、协议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于2020年7月15日前到淄博市张店公安分局经侦大队进行登记报案,预期不登记者后果自行承担。
现仍有部分山东润禹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业务人员尚未将在该公司工作期间获得的奖金、提成、佣金等非法所得主动上交,为此公安机关再次敦促上述公司业务人员,主动将在该公司工作期间获得的奖金、提成、佣金等非法所得全额退缴至张店公安分局涉案专用账户中。逾期拒不配合办理退缴手续的业务员,将依法对其采取相应法律措施。
联系人:韩警官0533—2137813
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
202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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