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远资产长春朝阳分公司 2020.6.24……警方通报。凡在诺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长春朝阳分公司投资的个人或单位,请于2020年7月10日前到公安机关进行报案登记

警方公告

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于2019年3月12日对诺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长春朝阳分公司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侦查,并持续加大案件侦查力度,全力做好追赃挽损工作,现将案件情况公告如下:

一、警方希望涉案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主动交代犯罪事实,争取从轻从宽处理;涉案人员及时退缴佣金、提成,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的可以依法从轻及减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情节显著轻微的,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二、为保护受损群体合法权益,凡在诺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长春朝阳分公司投资的个人或单位,请于2020年7月10日前到公安机关进行报案登记,逾期不登记者,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目前已经在公安机关登记报案过的投资人员不需要进行重复登记,尚未报案的投资人请尽快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付款凭证及复印件、银行对账单等相关证明到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经侦大队(长春市朝阳区西民主大街645号,电话:86002910)报案登记。

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

2020年6月24日

评论

《“诺远资产长春朝阳分公司 2020.6.24……警方通报。凡在诺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长春朝阳分公司投资的个人或单位,请于2020年7月10日前到公安机关进行报案登记”》 有 1 条评论

  1. 匿名

    请问何时可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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