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彭阳县聚金通投资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参与人登记确认的通告
现我局已对彭阳县聚金通投资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为收集相关证据,查明案件事实,请未到公安机关登记确认的投资人员(单位)于2020年7月20日前,携带股金证、收据、身份证、银行卡、转账凭证等原件到彭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进行登记确认。逾期未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权利。
请各集资参与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通过合理合法途径反映情况和表达诉求,公安机关将依法办理案件,并按照法律程序适时公布案件进展。
同时,公安机关提醒:发布虚假信息、混淆视听、煽动滋事、干扰公安机关办理案件的,将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联系人:李警官、杨警官
咨询电话:0954-7016257
彭阳县公安局
202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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