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李红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罪案件通报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 今天
犯罪嫌疑人李红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已于近日由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移送我院审查起诉。
侦查机关认定:犯罪嫌疑人王桂林(另案处理)系深圳市欢乐动漫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及实际控制人,该公司主要业务是制作、发行动漫产品及销售安装有动漫产品、幼儿教育产品的“欢乐派”平板电脑。2019年5月底,犯罪嫌疑人李红强结识王桂林,其自称系“TNT”(虚构的民间组织)机构深圳区总负责人,拥有五万人销售团队,可以帮助王桂林推广、销售其公司“欢乐派”平板电脑产品,同时协助王桂林的公司进行融资并在香港上市。同年6月,犯罪嫌疑人李红强与王桂林注册成立了深圳市众盈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盈联公司),并委派犯罪嫌疑人蔡伟文(另案处理)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犯罪嫌疑人李红强、王桂林通过公开宣讲及专业讲师的授课,培训团队成员使用微信、朋友圈等方式对外宣传,夸大“欢乐派”平板电脑的销售前景,鼓吹投资购买众盈联公司销售的端口(类似代理商)可获取高额回报。犯罪嫌疑人李红强宣称众盈联公司在全国只销售1000个端口,每个端口人民币204888元,投资人付款购买端口后,众盈联公司根据付款时间先后顺序分别在收款后一天、三天、七天、十五天后退回人民币20万元,并与投资人签订合同,承诺半年投资人可以获利人民币20万元,一年投资人可以获利人民币100万元。以此方法,犯罪嫌疑人李红强伙同王桂林、蔡伟文进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活动,并安排犯罪嫌疑人徐燕、夏文静(均另案处理)做财务。根据目前统计,共有223名投资人购买了端口,其中131人未能得到众盈联公司退款人民币20万元的承诺,投资人损失金额达人民币24599099元。
因本案集资参与人数众多,现采取公告方式告知本案诉讼程序。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与我院联系。
联系人:曾助理
联系电话:25038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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