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量锎 2020.6.30……6月30日,富阳法院公开宣判涉及“能量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系列刑事案件……2017年9月,因投资人大量提现,在夏红明等人的参与控制下,“能量锎”投资平台先是被暂停交易,后被限制交易,最后直接被导入“外盘”致价格暴跌,造成投资人巨额财产损失达4亿余元

富阳法院公开宣判涉及“能量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系列刑事案件

富阳法院

6月30日,富阳法院公开宣判涉及“能量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系列刑事案件,对“能量锎”投资平台非法运营期间从事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的姜海刚等24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以下不等刑期,并处罚金,以及责令相关被告人退赔投资人损失。(先前,作为与该案相关的同案犯夏红明、富月娣、宣立群、夏一峰、许金富,已被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和有期徒刑十三年至有期徒刑六年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以及被责令退赔投资人损失。)

经审理查明,2016年5月左右,夏红明通过他人介绍接触到服务器设在境外的“能量锎”投资平台(www.cfquantum.org)。2016年6月,夏红明指派夏一峰、姜海刚等人赴香港与平台方人员洽谈,之后平台方人员到富阳区与夏红明等人见面,双方商定在国内推广“能量锎”投资平台的相关事宜。

随后,夏红明伙同夏一峰及富月娣、宣立群、许金富等人,与平台方合作以“能量锎”投资平台为依托,在无资金兑付能力的情况下,使用夏红明控制的浙江冠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名义,以投资“能量锎”可获得锎币涨价增值,发展下线可获得发行收入、打模拟、精灵挖矿可赚锎币提现等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在全国范围内召开“能量锎”推广会、发展下线团队负责人以及口口相传等方式进行宣传,吸引社会公众投资“能量锎”,金额达5亿余元。2017年9月,因投资人大量提现,在夏红明等人的参与控制下,“能量锎”投资平台先是被暂停交易,后被限制交易,最后直接被导入“外盘”致价格暴跌,造成投资人巨额财产损失达4亿余元。

上述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姜海刚等24名被告人或为“能量锎”投资平台的团队负责人,或为根据夏红明等人安排担任涉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等重要工作人员,或为“能量锎”投资平台非法吸收公众资金提供便利而开发手机APP的网络专业人员,或为“能量锎”投资平台推广活动提供授课、主持等行为的人员。各被告人分别给投资人造成6000余万元至50余万元不等的损失。

法院认为,上述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同时,结合相关被告人所具有的从犯、自首及认罪态度等法定、酌定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评论

《 “能量锎 2020.6.30……6月30日,富阳法院公开宣判涉及“能量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系列刑事案件……2017年9月,因投资人大量提现,在夏红明等人的参与控制下,“能量锎”投资平台先是被暂停交易,后被限制交易,最后直接被导入“外盘”致价格暴跌,造成投资人巨额财产损失达4亿余元” 》 有 6 条评论

  1. 投资人的钱怎么能要回来

  2. 王建秀

    能量锎结案了什么时候退款了

  3. 郭培军

    我和同事一起投资了能量锎二十多万什么时候才能退还我们

  4. 李文财

    我和朋友二十几万什么时候可以退!

    1. 匿名

      退不了!

  5. 匿名

    卢瑞生2017年前投入巨款什么时候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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