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菜篮子食品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情况通报
2018年7月27日,杭州市公安局临安区分局对浙江菜篮子食品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目前本案犯罪嫌疑人罗某某(浙江菜篮子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已被我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因案件调查取证需要,现公安机关开展接受报案工作:
一、请前期未向我公安机关报案的借款人,于2020年7月31日前向我局报案:工作日周一至周五8:30—17:30,报案时请携带借据凭证原件、借款转账凭证等材料。
二、报案地址: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钱王街1010号,联系人:金警官,联系电话:0571-63750810。
公安机关将依法办案,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请各借款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不信谣、不传谣,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反映情况和诉求。
杭州市公安局临安区分局
202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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