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野、唐程涉嫌集资诈骗罪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 今天
犯罪嫌疑人徐野、唐程涉嫌集资诈骗罪一案,已于近日由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移送我院审查起诉。
侦查机关认定:2018年12月5日,犯罪嫌疑人徐野注册成立深圳市分购贸易有限公司(下称“分购公司”),分购公司于2019年1月23日上线运营分购商城,对外宣传为购物平台,平台分为体验区和批发区,用户在体验区购买商品后可获得代金券在批发区内购买商品或购买商品后寄售。犯罪嫌疑人徐野擅自使用用户在分购商城上购买商品的钱款用做回收体验区寄售的商品,造成公司资金链断裂,用户购买的商品无法提货、用户在商城的资金无法正常提现。犯罪嫌疑人唐程作为分购公司的市场部总经理,负责对公司的线上分购商城以及线下实体店的加盟进行推广,并作为大区经理从其发展的代理商销售额中收取提成,从中获利。此外,徐野等人在资金链断裂之时还以开宣讲会等方式吸引投资人投资入股分购公司,以此名义集资钱款用于填补分购商城的资金缺口,造成众多投资人经济损失。犯罪嫌疑人徐野、唐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涉嫌集资诈骗罪。
因本案被害人人数众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经本院联系,仍有部分被害人无法送达,现采取公告方式告知本案被害人的诉讼权利义务,详见《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与我院联系。
联系人:汤助理
联系电话:0755-82297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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