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馅饼”还是“陷阱”?高阳县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林某某批捕
保定检察
“小单1500元,每天在链接平台上释放红利37.5元,40天回本,大单有3000元的,有三个账户,每天在链接平台上释放红利37.5元,27天回本;7500元的,有9个账户,每天在链接平台上释放红利37.5元,21天回本;直推一人300元,直推两人600元……”
您在微信群中是否也看到过或者听到过这样的介绍?如果有,您一定要注意了,千万不要掉入非法集资的陷阱。近日,高阳县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林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案情回溯:
自2016年以来,犯罪嫌疑人林某某以投资“五行归一”、“五行数字货币”、“3260人际网”、“国际建业盘”、“满星云”、“宇琪慈善基金数字货币”等虚假项目为名,建立微信群发展会员入群,宣扬会员报单后在一定期限内会给予现金、股权等方式回报,被发展的会员们深信不疑,不断通过微信转账、银行卡转账的方式交钱报单。截至案发,林某某共发展会员300余名,非法吸收会员款500余万元。
2020年6月,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李某某涉嫌诈骗,随即立为刑事案件侦查。移送检察机关后,办案检察官经审查认为林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普法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检察官提醒:
投资有风险,入行需谨慎。近年来,非法集资案件频发,层出不穷的新型互联网金融产品“暴雷”、“跑路”,让无数投资者血本无归。究其原因,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投资者抵挡不住“高收益”诱惑,风险意识淡薄所造成。检察官在此提醒广大群众要树立正确的理财意识,提高对非法集资的风险认识和防范能力。如不慎陷入非法集资陷阱,要保存好相关证据,主动报警登记,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同时也呼吁广大人民群众,一旦发现身边有非法集资行为,要及时向有关机关提供举报线索,将非法集资活动消灭于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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