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公告(2020年7月28日)
鄂尔多斯东胜公安 今天
兹因我局办理刘茂(男,身份证号码:152701195503230011,系鄂尔多斯市巨峰担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该案已于2020年7月27日立案侦查。为查明案情,全面取证,凡是与刘茂及鄂尔多斯市巨峰担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有债权债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2020年7月28日至2020年8月27日),携本人身份证和借款单原件、复印件及其他打款凭证(微信、支付宝、银行转账凭证等相关证明)到东胜区公安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申报,并配合调查。
逾期未申报者,后果自负,望相互转告周知。
特此公告。
办案民警:张警官: 0477-3155341
李警官 :0477-3155341
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东胜区分局
2020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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