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张平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通报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 今天
犯罪嫌疑人张平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已于近日由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移送我院审查起诉。
侦查机关认定:
2014年8月28日,犯罪嫌疑人张平在本市罗湖区南湖街道人民南路国贸大厦1701房注册成立深圳市幸福人生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自2017年起,该公司未经银保监会依法批准,通过微信公众号设立的“幸福购物商城”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定期还本付息,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具体的方式是:投资人注册成为会员后将资金转至公司指定的账户中,通过操作购买虚拟商品可在商城中获取对应金额6-8倍不等的积分,积分每天按万分之五或者千分之一的额度释放,释放后的积分以1:1现金提现,投资人每周可提取一次。2018年4月,投资人发现商城无法提现后,姚某某等21人先后向公安机关报案。经审计,上述报案人被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合计人民币2909601.79元。
因本案集资参与人数众多,现采取公告方式告知本案诉讼程序。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与我院联系。
联系人:吴助理
联系电话:25038562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