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珲春市公安局发布消息称,在侦办北京中金亿信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珲春分公司以及吉林省德融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珲春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相关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为查清案件事实,最大限度挽回投资者的损失,依据处置非法集资案件相关法律规定,自此通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对上述案件中未在公安机关登记的投资人进行核查登记。在此期间不来登记的,将视为主动放弃登记权利,由此导致的后果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一、受理登记时间
8月5日至9月5日
二、投资人需要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投资合同、收据复印件
3、投资人返利银行卡交易流水账(开户至今)
三、登记地点
珲春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联系方式:0433-7514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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