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通报
2018年12月21日,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依法对曹小东(公众称中天维特集团)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经工作,大兴公安分局已对曹小东等10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对涉案账户进行了冻结,相关案件已依法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为进一步推进案件侦查有关工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关于共同犯罪的处理问题及关于涉案财物的追缴和处置问题的有关规定,现通报如下:
各地中天维特集团有关公司的从业人员(包括部门主管、业务员、员工及其他为非法集资提供帮助的人员),应于本通报发布后的30日内,主动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向本通报内账户全额退还违法所得(工资、佣金、提成、奖金绩效等),退还时注明退款人详细信息,以便确定退款人。拒不配合公安机关调查、不退还犯罪所得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收退户名:德州维多利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收退账号:37001847101050152141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陵城支行
联系人:韩警官、胡警官
联系电话:010-89234110
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
2020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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