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一影响较大的非法集资案开庭审理
月湖检察
在本市有较大影响的“广缘”老年公寓、“颐养”养老基地非法集资案,因参与老年人众多,一直备受各方关注。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检察院日前已对被告人韩某、芦某某、桂某某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提起公诉,现该案于2020年8月12日上午在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三十余名老年人代表到庭旁听。
月湖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0年,被告人芦某某和被告人韩某共同出资成立了骏安酒店。后因骏安酒店经营不善,两人考虑将酒店向养老方向转型。2016年4月份,被告人韩某成立了江西广缘养生发展有限公司,让销售人员在本市月湖区老码头、贵溪市沿河公园等地采取发放宣传单、在宾馆讲课送小礼品、组织老年人参观骏安酒店等方式公开向老年人宣传交钱成为广缘老年公寓会员可以优惠价住养老公寓且有利息回报,承诺交纳1-9万元不等可享受每年7-10%的利息回报,三年后归还本金,诱使老年人交钱成为会员。
2016年6月,被告人芦某某以他人的名义注册成立了江西道都颐养产业有限公司,改造了骏安酒店部分房间作为道都颐养养老基地,并办理了养老服务证等手续。2016年10月底,芦某某、韩某商定将广缘公司业务并入颐养公司,将颐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韩某。2016年11月,韩某继续通过广缘公司销售团队对外招募颐养公司的养老会员。由被告人桂某某等人带领销售团队继续以前述方式招收颐养养老会员。
2016年4月至2018年11月,韩某总计变相吸收公众存款1145.2万元,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269人,给集资参与人造成经济损失956.0516万元(截止起诉)。其中,芦某某总计变相吸收公众存款593万元,变相吸收公存款对象153人。
庭审过程中,法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进行了调查,公诉人围绕争议焦点特别是钱款去向问题进行举证、质证,根据案件事实、定罪、量刑等问题进行了辩论,充分发表了公诉意见。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法院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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