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审理!黄山鼎宏涉嫌非法吸收存款2.2亿余元!
8月19日,安徽黄山市屯溪区法院依法对马某军、程某明等7名被告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该案为屯溪区法院今年来公开审理的第5起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涉案金额2.2亿余元,实际造成损失6000万余元。
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以来,被告人马某军注册成立黄山鼎宏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并招聘银行退休职工柯某莲等被告人入职,开展投资担保理财业务,向社会不特定群众吸收资金。2018年,被告人马某军伙同其舅舅被告人程某明共同经营管理鼎宏公司,两人继续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该公司自成立以来,共向社会不特定480人累计非法吸收存款2.2亿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马某军、程某明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该案庭审预计将持续两天。
温馨提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行为严重损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严重干扰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依法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屯溪区法院在此提醒从业人员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谨慎就业,避免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而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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