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丨吴梦亭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
犯罪嫌疑人吴梦亭等人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已由海南省海口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并移送本院审查起诉。
由于本案时间跨度较长,且被害人人数较多,经本院努力,仍无法在法定期限内确认相关被害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无法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十五条规定,现采取公告送达方式告知本案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及在审查起诉阶段享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内容详见《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与本院联系,或将书面意见邮寄本院。
邮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垦路119号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
联系人:胡彩霞
联系电话:0898-66801519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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