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我局正在侦办的菏泽儒墨商贸有限公司涉嫌集资诈骗案,为全面调查取证,维护投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请尚未报案在菏泽(牡丹区、开发区、高新区)的投资参与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2020年8月25日至2020年9月24日),携带本人身份证、收据、投资合同、银行流水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到菏泽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经侦大队(407室)报案。
逾期未申报者,后果自负,望相互转告周知。
投资者在投资期间所得利息及分红属于非法所得,应积极退还,否则将依法予以追缴。
提醒广大投资者,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损失自担,组织非法集资必受法律严惩。为了您和您家人的幸福,请坚决抵御高利诱惑,自觉远离非法集资。
联系电话:0530-3333212
联系人:李警官 周警官
联系地址:菏泽市开发区广州路399号
特此公告。
菏泽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
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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