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鳄鱼宝”平台案件的情况通报
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持续加大对深圳鳄鱼宝科技有限公司(“鳄鱼宝”平台)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侦办力度,全力做好追赃挽损工作,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现将案件情况通报如下:
一、南山警方对犯罪嫌疑人杨某春、沈某、莫某鈞、莫某荣、李某等5人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移送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审査起诉。
二、警方根据案件进展情况,依法持续开展追赃挽损工作,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尽量维持广东省高州市鳄鱼养殖场的正常运转,目前鳄鱼养殖场已在高州市政府帮助下向政府许可机构申请鳄鱼销售许可证,以尽快恢复生产销售归还借款。
三、南山警方再次敦促各借款方及时履行还款义务,尽快归还欠款至“鳄鱼宝”专案待收款专户中(账户名:鳄鱼宝专案待收款专户,账号4000020338000032842,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南山支行,并注明“还款人倍息及资金用途”)。
请投资人积极配合警方开展调査取证工作,通过合理合法途径反映情况和诉求,警方将依法办理案件,并依照法律程序适时公布案件进展。
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
2020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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