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警方 今天
关于“证大文化”案件侦办情况通报:
警情通报
2019年8月29日,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对上海证大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下称“证大文化”)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侦查。目前,公安机关已先后对“证大文化”法定代表人戴某康、总经理戴某新等68名犯罪嫌疑人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现就本案侦办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公安机关已依法追缴现金15亿余元,查封、冻结相关银行账户、股权、不动产等涉案资产。追赃挽损工作仍在全力进行中,最终清退将由法院依法执行。
二、本案投资人可通过“上海经侦非法集资案件投资人信息登记平台”进行网上登记备案,也可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及相关报案材料至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就近进行登记备案。网上登记备案操作方法:在手机微信中搜索公众号“警民直通车上海”,点击下方“执法公开”后,点击“投资人登记”图标,即可登录“上海经侦非法集资案件投资人信息登记平台”。
三、上海证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及“捞财宝”平台对外出借的资金均属涉案资金,所涉借款人应依法履行还款义务。请上述平台借款人将借款本息依法汇入公安机关指定的涉案赃款还款账户,未及时还款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追缴。还款时请注明借款平台及借款人姓名,并妥善保管相关凭证。指定退还款账户具体信息如下:
账户名:上海证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光大银行上海分行
银行账户:36510188000802176
咨询电话:021-22041240
四、公安机关告诫本案非法集资行为人(包括“证大文化”及其关联公司高管、部门主管、理财经理、业务员及其他为募集资金提供帮助人员),自本通报发布之日起,应立即前往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经侦支队全额退缴所获佣金、提成、返点等非法所得,或将非法所得依法退还至公安机关指定的涉案赃款退款账户,退款时请注明“退缴赃款人”(退缴赃款前需与承办民警联系核对退缴赃款金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有关规定,对于涉案人员积极配合调查、主动退赃退赔、真诚认罪悔罪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对于构成非法集资犯罪且拒不退缴赃款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指定退款账户具体信息如下:
账户名:上海证大大拇指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联洋支行
银行账户:121909860010501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路1710号
咨询电话:朱警官 18101776941
五、公安机关将最大限度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请投资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依法表达诉求,不信谣、不传谣,不参与各类非法聚集活动,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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