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渝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补充登记通告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河北区委、区政府研究通过,并上报市处非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决定对林渝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开展清退工作,现就补充登记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补充登记时间
本次资金清退自2020年9月10日至9月16日。
(逾期未到专案组参加核实登记的集资人后果自负)
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2:30—4:30
二、登记对象
未到河北区专案组开展核实登记的林渝坤案集资参与人。
三、办理登记时需提供的资料
1.参与此次集资活动的合同、票据等原始凭证以及复印件。
2.集资参与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与身份证信息一致的银行卡。
3.集资参与人确不能到现场办理手续的,可委托他人办理。除携带授权委托书及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4.集资参与人已去世的,可由其法定继承人携带双方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结婚证等可以证明法定继承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及上述登记所需资料前往登记(集资人有多名继承人的,请携带其他继承人授权委托书或权利公证证明材料)。集资参与人有多名继承权利人的,登记第一个到核实点进行核实登记的继承权利人的身份证号码,各继承权利人之间对返还案款的分配问题由各继承权利人自行解决。
四、补充登记地点
天津市河北医王串场一号路远景胡同94号(河北医教育局中小学后勤管理服务中心)。
五、其他事项
公告限期内集资人如有问题可通过电话方式联系林渝坤专案组,咨询电话:26296392、26296393。
河北区林渝坤专案组
二〇二〇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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