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李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线索的通告
聊城市公安局茌平分局对茌平县金都投资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依法立案侦查。经查,2010年至2012年期间,茌平县金都投资有限公司违反法律规定,在茌平县人民广场设立办公地点,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存款。现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李刚(男,汉族,1958年6月10日出生)已被刑事拘留。
为维护借款人权益,进一步查明相关犯罪事实,请涉及茌平县金都投资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尚未到公安机关登记报案的借款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0月30日,到聊城市公安局茌平分局经侦大队报案登记,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联系电话:
胡警官 0635-7177188 13963016301
马警官 0635-7177503 13963521766
地址:聊城市公安局茌平分局经侦大队1204房间
聊城市公安局茌平分局
2020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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