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情通报
银谷财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平房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由哈尔滨市公安局平房分局立案侦查,并对相关涉案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为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保护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特通报如下:
一、凡是向银谷财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平房分公司出借资金的人,尚未到公安机关报案取证的,请于本通报发布之日起30日内,携带报案书(需写明每一次投资的时间、地点、金额、收益、业务员姓名电话等信息)、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投资所使用的的银行卡复印件、银行转账明细、银谷在线APP内详情截图(没有也可、尽量提供)等资料,到哈尔滨市平房公安分局经侦大队进行报案取证。
二、公安机关敦促该案非法集资行为人(包括营业部长、团队经理、业务员,其他为吸收资金提供帮助的人员),自本通报发布至日内30日内,应将自己在银谷财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平房分公司工作服务期间收取的代理费、返点钱、佣金、好处费、提成费等涉案资金全额退缴至哈尔滨市平房公安分局指定账户。
三、注意事项:
(一)上述相关人员退缴涉案资金前需要到哈尔滨市公安局平房分局主动配合调查,并核实需要退缴涉案资金的具体金额。
(二)对于涉案人员积极配合、主动退赃退赔、真诚认罪悔罪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凡在本通报规定期限内拒不退缴赃款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报案登记地点及联系电话:
地址:哈尔滨市平房区联盟大街56号刑侦中心经侦中队
联系人:姜警官
联系电话:0451-86502870 16603626105
特此公告
哈尔滨市公安局平房分局
2020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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