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红岭创投第四批失信网贷借款人名单的公示
2020-09-17 来源:红岭创投
为严厉打击借款人的恶意逃废债行为,红岭创投根据监管部门对网贷行业严重失信信息管理的相关要求,对符合逾期时间超过6个月,经合法、必要的催收,且未按要求如实提交财产申报资料情形的借款人,可以认定为存在严重失信行为,可列入严重失信网贷借款人的名单,进行公示。自失信名单公示开始7个工作日内,如失信人无相关反馈,红岭创投将相关资料报送至监管部门,经监管部门确认为失信人的,其信息将纳入相关征信系统。
为尊重借款人隐私,本次公示名单依据相关政策进行脱敏公示,公示如下:
(附:43人名单)
注:本次失信名单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若上述名单内的借款人有异议,请将相关佐证材料在公示期间内反馈至客服人员。7个工作日结束后,如无反馈,红岭创投将相关资料报送至监管部门。
红岭创投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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