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情通报
哈尔滨银睿投资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由哈尔滨市公安局平房分局立案侦查,相关涉案犯罪嫌疑人已采取强制措施,现该案已经移送法院近日即将开庭,为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保护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特通报如下:
一、请尚未报案登记的集资参与人及报案材料不全的集资参与人尽快到平房分局刑侦中心经侦中队报案。
二、集资参与人报案登记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集资参与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协议、收据等证明参与集资的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3、支付本金、收取利息的银行转账凭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流水起止日期: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4、其他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两份。
三、因法定办案期限规定,接待报案登记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30日。
四、集资参与人在规定时间内不参与报案的、不如实提供证据材料的,公安机关视为自动放弃报案,望相互转告。
五、公安机关敦促该案非法集资行为人(包括团队经理、业务员,其他为吸收资金提供帮助的人员),自本通报发布之日起30日内,应将自己在哈尔滨银睿投资有限公司工作服务期间收取的代理费、返点钱、佣金、好处费、提成费等涉案资金全额退缴至哈尔滨市平房公安分局指定账户。
六、注意事项:
(一)上述相关人员退缴涉案金前需要到哈尔滨市公安局平房分局主动配合调查,并核实需要退缴涉案资金的具体金额。
(二)对于涉案人员积极配合、主动退赃退赔、真诚认罪悔罪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凡在本通告规定期限内拒不退缴赃款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报案登记地点及联系电话:
地址:哈尔滨市平房区联盟大街56号刑侦中心经侦中队
联系人:苏警官
联系电话:0451-86502870 16603626313
特此通报
哈尔滨市公安局平房分局
2020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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