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元峰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通报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 今天
犯罪嫌疑人吴元峰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已于近日由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移送我院审查起诉。
侦查机关认定:2013年年底,犯罪嫌疑人张承周(已提起公诉)伙同嫌疑人陈运逴(已提起公诉)创立深圳市前海创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谋划陈运逴名下深圳市新动传媒有限公司借壳冠辉保安(香港)公司上市,通过万仲琪(已提起公诉)、吴元峰等人拉拢投资人,以投资购买新动广告公司的原始股权和冠辉保安公司的股票的形式吸收投资款,造成投资人巨大经济损失。
因本案集资参与人数众多,现采取公告方式告知本案诉讼程序。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与我院联系。
联系人:郭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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