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红利”关于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债权诉讼事宜的通知
2020-09-28
各体验中心及全体出借人:
“58红利”良性退出方案公布以来,不仅受到了突如其来的疫情影响,更严重的是出现了全国性互联网金融政策的紧缩。由于种种原因,加剧了金融行业环境恶性化的程度,致使绝大部分借款人产生了侥幸心理,他们以p2p平台不合规经营等为理由,加之各种媒体网络中传播不正当信息。导致整体环境下借款人还款意愿急剧下降。给我们的清收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良性退出正常兑付进入了深水区。为落实北京东城区金融办兑付要求精神的通知,为加大58红利平台兑付力度,快速缩小兑付现状与广大出借人对平台实际兑付强烈不满的差距,为了理性合法维权,确保全体出借人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尽快使催收兑付工作步入快车道,催收工作实行两条腿走路的方针,在催收的基础上,对一些老赖启动法律程序追讨,现将有关诉讼事宜通知如下望遵照执行。
一、公司组织专职人员,将所有未清欠,对接,诉讼标的,进行摸排归类,原则是:按额度多少,时间长短,距离远近为基础,搭配标的,标的无优劣之分。
二、各体验中心务必将该通知传达到每个出借人,采取自由组合后报各体验中心汇总,汇总后到总公司选标。
三、体验中心选标后交与自由组合出借人,出借人依据各自占取的金额比例,由公司或出借人先期垫付诉讼费用,包括法院诉讼费、律师费等有关费用,若由出借人先期垫付,体验中心负责人统一收取费用交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代为诉讼。各体验中心负责人自由组合出借人选标后,也可自聘律师,自行诉讼。
四、标的报公司统一诉讼或自行诉讼,必须在接标后三周内进入法律诉讼程序,对占标不动者,公司有权收回重新配发。
五、若各出借人先期垫付各种诉讼费用(依法律机关的合法票椐为主),胜诉回款的第一笔,优先返还诉讼费用的垫付人;若由公司先期垫付的各种诉讼费用,回款的50%将向该标的自由组合出借人进行兑付,剩余50%回款在监委会的监管下,由公司进行兑付支配。
六、诉讼成功法律判决文书下达之日起,应与公司对接销帐。
此通知即日起执行,所有前期参与诉讼的同样有效。
本方案解释权归北京理金财富经济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特此通知。
北京理金财富经济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09月28日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