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红利”关于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债权诉讼事宜通知的更改说明
各体验中心及全体出借人:
原通知因打印失误故对第五,六条做如下更改为准:
五、各出借人先期垫付的各种诉讼费用,无论胜诉败诉均属对公司的二次投资由公司负担(依法律机关的合法票椐为主),胜诉回款的第一笔,优先返还诉讼费用的垫付人,其余支付自由组合人的本金。利息,服务费,调查费,律师费,违约金等回归公司帐户,后款雷同,若由公司进行诉讼的,回款全部面对全体出借人,在监委会的监管下,由公司统一进行兑付支配。
六、无论公司诉讼,自由组合出借人进行诉讼的在书写起诉状时,有关诉求内容除要求返还全部本金外,必须注明合同中依法约定的利息,服务费,调查费,律师费,违约金等不得损害公司利益。前期己诉讼未注明的立即补充此几项诉求,否则自行负担。诉讼中庭审及庭外调解必须即时通知公司派员参与诉讼及调解,出借人自由组合诉讼的,即时将诉讼机关,开庭时间,起诉书副本,参与诉讼的法定人员报公司审核备案。胜诉法律判决文书下达之日起,与公司对接销帐。因资料等因素败诉的仍回归公司负责。
此更改补充说明。
北京理金财富经济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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