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告
烟台巨丰投资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由我局立案侦查,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本案侦查阶段工作即将结束。为保证本案诉讼,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请将款项投资到烟台巨丰投资有限公司的个人或单位,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二十日内到我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报案,逾期不报者,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报案请携带: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投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2015年11月1日至2018年8月26日期间的交易流水(携带支付本金及收取利息的银行账户,要求银行打印对手信息)。
特此通告
联系单位: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经侦大队
联系地点:烟台市芝罘区金沟寨长生花园小区17号
联系电话:0535-6209005 18660078926
联系人员: 马警官、曹警官
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
2020年10月23日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