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银谷马鞍山分公司 2020.10.26……警方通告。马鞍山市公安局花山分局于2020年6月4日对李某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并已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男37岁)采取取保候审。有关人员应于2020年11月15日前主动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配合调查取证并退缴在职期间的全部违法所得(包括佣金、提成、绩效等款项),公安机关将依法宽大处理

警方通报

2020年4月3日,北京市局朝阳分局依法对东方银谷(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根据上级统一部署,马鞍山市公安局花山分局于2020年6月4日对李某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并已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男37岁)采取取保候审。
为依法查清涉嫌犯罪事实,公安机关将围绕任职的城市经理、团队经理、业务员和其他为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人员,持续依法查处并全面追缴违法所得。有关人员应于2020年11月15日前主动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配合调查取证并退缴在职期间的全部违法所得(包括佣金、提成、绩效等款项),公安机关将依法宽大处理。对公告期间不配合调查、拒不退缴违法所得,或期满仍不主动说明情况的人员,将坚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马鞍山市公安局花山分局联系人丁警官、何警官
联系电话:0555-2232110

马鞍山市公安局花山分局
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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