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银谷淮南分支机构 2020.10.26……警方通告。淮南市公安局田家庵分局于5月7日对银谷财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淮南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并已对犯罪嫌疑人李某申(男,51岁)、荣某(男,36岁)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目前检察院已批准逮捕);淮南市公安局谢家集分局于5月7日对银谷财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淮南第三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并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波(男,49岁)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寿县公安局已于5月8日对银谷财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寿县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并已对犯罪嫌疑人王某(男,30岁)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关于东方银谷(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淮南分支机构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警方通报

2020年4月3日,北京市局朝阳分局依法对东方银谷(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淮南市公安局田家庵分局于5月7日对银谷财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淮南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并已对犯罪嫌疑人李某申(男,51岁)、荣某(男,36岁)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目前检察院已批准逮捕);淮南市公安局谢家集分局于5月7日对银谷财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淮南第三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并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波(男,49岁)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寿县公安局已于5月8日对银谷财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寿县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并已对犯罪嫌疑人王某(男,30岁)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为依法查清涉嫌犯罪事实,公安机关将围绕任职的城市经理、团队经理、业务员和其他为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人员,持续依法查处并全面追缴违法所得。有关人员应认真收集整理与案件有关的材料和违法所得资金明细,于2020年11月15日前主动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配合调查取证并退缴在职期间的全部违法所得(包括佣金、提成、绩效等款项),公安机关将依法宽大处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对公告期间不配合调查、拒不退缴违法所得,或期满仍不主动说明情况的人员,将坚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办案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淮南市公安局联系人:蒋警官
联系电话:0554-2799660
田家庵公安分局联系人:刘警官
联系电话:0554-6938350
谢家集公安分局联系人:肖警官
联系电话:0554-2791609
寿县公安局联系人:夏警官
联系电话:0554-2768144

淮南市公安局
2020年10月26日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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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匿名

    既然公司是违法犯罪的,那么参与投资者不更是违法犯罪的吗?因为他们有违法所得。这就是赌场,所以参与者都违法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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