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信托第九次沟通会
时间:2020年10月27日 AM10:20—PM16:30
地点:四川信托大厦37楼会议室
参会人员:刘银明(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周杉(四川银保监局)
川信代表:牟跃(四川信托董事长)、刘景峰(总裁)
股东代表:蒲堂东(宏达集团副总裁,分管行政工作)
警方代表:庄队(锦江区)
投资人代表:阮继红、杜康 、雷老师、兰海虹、钟老师(草木芬芳)、李老板
现场支持:吴晓松、黄琼
第一部分:工作进展
刘景峰:
(一)回款、清收进度信息分享
1、TOT项目到期情况。截至目前,公司251.60亿元TOT项目中,2020年内到期129.99亿元,2021年到期100.02亿元,2022年到期19.22亿元,2020年内到期比例为51.66%。截至2020年10月20日,已到期TOT项目75.36亿元。
2、TOT项目清收处置情况。截至2020年10月20日,TOT项目账户资金余额10.7亿元,较9月1日通报新增现金回款1.7亿元;已收回股票、股权、房产等资产对应的项目规模23.37亿元,下一步将继续推动处置变现;近期有三个TOT项目所投底层资产预计可回款12.14亿元。
3、清收原则:无论是否到期,能提前收回尽量清收。
(二)兑付方案:TOT项目分配方案推进情况。目前公司正在加紧制定完善整体分配方案,并继续向相关部门汇报,分配方案坚持合法合规合理的整体原则,各方共同认可,待方案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向投资人进行披露。
(三)毕马威尽职调查:公司与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在5月15日签订了《专项尽职调查项目业务约定书》,对公司截至2020年4月30日主动管理类项目进行尽职调查,目前尽职调查现场工作已完成,毕马威的尽职调查报告初稿已提交公司,目前报告出具的数据和川信公司认可的数据出入较大,公司已向毕马威进行了回复。最终结果尚未达成一致。
牟跃:
1、股东分红回拨:9.25号就此问题召开董事会议,要求细化回拨方案,股东分红应回拨部分有9.45亿。
2、自有资产处置、转让。宏信股权转让,目前其股权被查封,影响交易。
川信大厦房产被债权人进行了部分查封。
蒲堂东:作为股东来说,履行股东责任,督促川信清收、资产变现工作。
周杉:
从合同看,投资者所认购的信托产品是集合资金计划。按照其实际投资范围是其他信托计划或受益权,故称为TOT。对于此次事件中各方责任划分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监管部门对信托项目不作实质性审核,相关风险处置整体方案正在加紧制定中。对资本计量不准确的问题,监管从实际掌握的情况看,四川信托所反映的相关经营数据存在资本计量不准确的情况。对于接管的问题,接管是一种可选择的行政措施和管控手段。监管部门坚持考虑使用成本和代价最小的方式,尽最大努力依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对于红利回拨问题,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大督导力度,必要时配合地方政府采取进一步措施。监管部门始终坚持要求四川信托依法合规解决TOT产品和资金池投资者的兑付问题,严禁不公平对待投资者。同时积极参与推动相关风险处置工作,依法合规处置 ,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兑付原则须在整体风险处置方案框架内确定。
刘处:
1、我们了解到的是目前司法部门已关注,正在积极推进。
2、 现阶段,政府工作:一是总体工作原则,坚持最大限度依法合规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尽量平稳。二是继续推进和监管部门的合作,推进川信事件解决。三是寻找战投的目的是一定要解决川信问题。目前,我们正在持续推进战略投资者的引进,将适时启动省外的投资推荐会。四是将会同监管部门推动市场化重组。五是会同监管部门加快推进研究整体风险处置方案,依法合规兑付原则。六是督促川信加大资产清收力度。
会议要点及后续工作:
o 本次会议,就兑付方案、具体兑付时间无进一步明确信息。
o 大股东分红回拨、追回大股东挪用,尚无进展,仍需等待股东会议的召开、立案调查的结果。
o 审计报告,川信回复暂时不能公布,四川银保监局也无明确态度和要求:川信是否该公布,什么时候公布,审计报告的公布主体责任是川信,监管督促四川信托依法合规地进行披露。
o 约定下次会议时间:11月17日
本次沟通会议进展:
李总、兰衣哥 就底层资产、按底层兑付的说法进行了批驳和论证,明晰了所谓的“按底层资产”兑付的无据、无法可依,违背合同,暴雷后,川信单方面提出底层的说法,不能强加于委托人否则违背法律常识。
定性川信此次事件:欺诈、渎职。
2、钟老师 落实大股东责任,要求宏达切实担负起大股东的责任。
3、政府部门(刘处)要求川信:川信应向投资人通报债务人目前的状态,债务人背后能利用的资产有多少,应统筹考虑目前尚未爆雷的项目排查。建议并提醒:川信应着力把控风险,预估、研判风险和落实项目的清收。不管是涉及股东还是融资方,都应积极采取措施以保证清收和资产回收。在操作层面,具体的工作人员,不能按照之前的正常经营的状态下进行按部就班的工作,在资产清收过程中统筹考虑司法诉讼、法院冻结等方式进行资产保全。川信要抓住年底融资方结算的时间节点,加大清收力度。大部分债务人的结算,也在年底。你们川信也应抓住这个节点。
4、红姐对川信的立案调查:对川信的立案调查工作正在加快推进。
第二部分:投资人代表提问
钟老师:
问:
1、审计报告风险敞口到底多大?我们是受害人,毕马威审计的风险敞口?川信承认的数目?
2、银保监的立案调查,大股东挪用,要尽快追责,希望移交经侦。挪用资产应退赔,如何保护投资自然人的利益?轮后冻结,自保措施。我们投资人强烈要求中海信托参会。
3、蒲总刚才介绍,股东履行了责任,请问,股东的分红回拨,真金白银在哪里?
4、希望政府成立处理川信事件的专项工作组。积极行动起来,避免资产被分摊。怎样避免个人投资者的损失?怎么把资产真正
5、尽快出台兑付方案。目前川信严重资不抵债,底层清收能清收多少?时间?宏达、川信资产、引进战投,
6、川信风险处置的:代价最小—-资本代价,确保投资人0损失
- o信任代价
- o成本,底层清收、资产处置,时间成本是多大?时间也有成本,希望尽快
路径最优—-股东清零
大债权人分担债务
7、整体兑付方案希望尽快确定、出台。希望风险处置方案也是一创举,政府是否能给予支持?我们投资人只希望尽快拿回本息、解决问题。
相关负责人的回复:
牟跃:董事会还未对股东分红回拨确定。
刘处:政府专项工作组,有相关领导挂帅在推动川信事情,密切和监管部门进行沟通协调,推进相关工作。
钟大姐:有无专人负责?
刘处:有。所有的信息、公开场合的回复,背后都是有专门的团队在通力合作、推动。
刘景峰回复:
解决路径:清收处置资产,企业和股东自救、引进战投。
关于清收处置工作,高管已明确分工,部分高管负责客户接访和沟通,其他全部高管全力以赴处置风险。采取诉讼和多种措施清收资产,对于一些正常经营但部分付息或短期未付息的企业,进行判断后采取更适合的手段清收。
自有资产变现:信托公司不能向金融机构借款,只能通过同业拆借,向信保基金借款数额也在下降,但资产变现需要时间。
专项尽职调查报告无法向公众披露。目前只是初稿出来,四川信托已向毕马威进行了意见反馈,可以把诉求汇报上去。
红姐:就审计报告无论是小范围、按项目、发言代表级,只看风险资产或者报告结论,给我们一个说法。2020年8月份之前,川信也是答应要公布调查报告的,到底是部分内容看、相关项目购买人看还是其他方式,都应给投资人一个公布。
投资人关心审计报告,是想了解窟窿有多大,避免不必要的恐慌,了解清楚后可以寻求政府的帮助,一起过难关。
星汇广场,高估价值,清算后,投资人还剩多少?
刘景峰:最后的调查报告还没出来,毕马威出具的调查结果数据和川信认可的风险资产数据有较大差距,双方还在确认和核实过程中。我会反应上去,现在披露不了,调查报告不在披露范围之内,如果无差别公布,对清收、诉讼工作造成不利影响,处置工作将陷于被动。
雷大爷:
1、加强 横向、纵向,深度的交流及及时沟通,给投资人信心。
2、审计报告公布,银保监和川信在相互推诿,
周处:审计报告披露的主体是川信,监管部门一直督促四川信托依法合规地向投资者进行披露。
红姐:对川信的立案调查:对川信的立案调查工程正在加快推进。
杜老师:1、审计报告要求公布,意见不统一,银保监是否尽职尽责?
2、银保监,就是有渎职行为。
3、委托人、受托人有分歧,上级主管部门是否应该有个明确的态度
4、川信是否违法违规?期限错配、不披露真实信息、卖新还旧、大股东挪用等,银保监在公开场合或者在给委托人复函中指明的问题,请问,你们是否承认?
卖者尽责,你们川信存在问题,应刚兑产品、甚至罚款。希望政府和监管部门来定性。问:1、有部分委托人电联周处,希望底层兑付,委托人意见不统一,影响兑付方案出台,请问银保监 监管时,有无看到这些TOT项目的底层?
周处:关于监管责任问题,监管部门欢迎投资者对我们进行监督,也欢迎投资依法合规向上级和相关部门反映。对于审计结果,主体责任是四川信托,监管部门督促四川信托依法合规地向投资者披露。
红姐:川信拒绝披露,希望银保监有个态度,不要在两家之间推诿,
川信为什么要审计,是银保监要求和委托的,形式上是川信出钱,实质是银保监要求的,不是我们委托人、受托人在扯,是你们银保监在委托的审计,今天委托人就川信风险问题在沟通,调查报告已出炉,为什么不给公布风险资产数目?关于景峰总的顾虑,你们作为监管和领导,应有态度。
钟老师:大股东挪用追回,是哪个部门在做?
周处:对监管部门发现的四川信托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监管部门将及时移送司法部门进行处理。
刘处:目前手上没有具体情况,到底司法部门走到哪一步?有新的情况,及时给大家通报。
红姐:立案调查,
周处:立案调查工作,监管部门正在加快推进。
李总:1、要求川信遵守合同,本息全兑,
2、景峰总公开场合说的:底层兑付,这个底层,为什么不在合同中明确出来?
3、合同中无明确底层资产,单方面强安的底层资产,合理吗?如果你们当时把底层明确在合同里,还会有投资人去购买这个产品吗?因为,你们要是写明了,就不会有人买,这就是故意隐瞒,你们要有个原则和态度:按照合同约定,全额兑付!
刘景峰:从行业来说,2011年就开始有TOT产品,川信是2012年开始有TOT产品发售。底层资产,事实是上层的信托计划投向下层的信托计划,先成立信托计划,再配置产品,是有合同对应的。现在最重要的是解决钱从哪里来的问题。至于责任划分等问题,今天就不在这里探讨了。关于兑付方案,所有TOT的资金清收回款都放在账上,方案正在制定过程中,需要专业、谨慎、全面考虑。
周杉:资管新规肯定要执行。按照现行规定,监管对具体信托产品实施报告制度。若监管部门发现信托公司开展信托业务违反监管规定,可予以叫停,并实施行政处罚。
杜康:1、请解释我们购买的产品现在才披露底层资产的原因?
2、宏达集团,10月19—20日,召开了宏达的第三季度工作会议,会议上,你们刘沧龙提出:要认真做人、认真做事·····,在座的各位如何理解这话?是讽刺吗?再一个,你们宏达集团,未对川信事件做出任何一点指示、讨论,作为第一大股东,你们如何履行股东责任的?
3、易刚的文章中明确指出,大股东清零、承担股东责任,请问蒲堂东同志,你们的责任?
蒲:宏达三季度会,在会议上就川信问题有工作提醒和督促要求,但是川信是独立经营,有专业的监管,作为宏达集团来说,不能披露川信的经营管理情况,只能通过股东会,在会议上通报、沟通。但是不能在官网上进行披露。
钟老师:1、股东怎么承担责任?宏达作为第一大股东,怎么承担责任?
2、兑付方案,依法依规,合同法、信托法等等,怎么最大承担保护自然投资人的权益,我们能否不要过多纠缠一些问题,
3、对委托人的推诿、踢皮球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希望政府、银保监、川信拿出最大的诚意和负责人的态度出来。
红姐:国家有政策、法规,对股东的责任是有要求的,必须有个态度和行动。
钟老师:退出股权是什么意思?
刘景峰:关于公司信托项目股权投资是正常的风险控制手段,信托项目正常结束后,股权转让将转回融资方或指定相关方。
雷老师:维权、维稳
1、川信、投资人、宏达、警方等,我们维稳的责任是什么?
2、我们各自为维稳做了什么
3、我们接下来为维稳还能做什么
景峰总:维稳的问题根本是解决广大投资人钱的问题,能理解大家的心情,目的是解决问题,经营团队重点是清收处置底层资产,抓紧资金回款。大家会对资金缺口会有疑虑,主要还是确定兑付原则。
刘处:依法合规的支持投资人合理合法的行为。这是第九次沟通会了,我们会在权限范围内给大家及时信息传达。
周处:监管工作一直是围绕依法依规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开展。我们依法叫停川信滚动TOT业务,也是出于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角度。目前按照相关要求,监管部门会同省政府相关部门加强了对四川信托的实质管控,就是为了避免风险敞口的进一步扩大。同时正积极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制定四川信托的风险处置整体方案。投资者所关心的兑付原则也将在正在风险处置方案的框架内予以确定。一旦确定后会及时向投资者通报。
蒲总:前期主要为帮助解决川信流动性资金问题,为川信融资提供了担保。我们也接待了一次投资人。川信维稳责任划分,宏达还是立足于股东责任。未来,按照政府、监管的要求,协同其他股东,共同履行好股东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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