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东丽分局关于宋丽君涉嫌集资诈骗案的公告
宋丽君涉嫌集资诈骗案,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已于2017年12月20日立案侦查。为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秩序,保护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加大公安机关对案件侦查力度,全力做好追赃挽损工作,现将案件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目前公安机关已冻结涉案账户56个,冻结金额合计3.36亿余元,扣押现金3200万余元,查封有关人员房产13套,追缴涉案赃款436万余元,扣押涉案车辆3辆及相关涉案电脑、产品等物品。
二、为保护受损群众的合法权益,目前尚未报案的投资人请尽快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交款收据、银行对账单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并制作笔录,目前已在公安机关登记报案过的投资人员不需要进行重复登记。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有关规定,警方希望涉案人员(包括公司员工及其他为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主动交代犯罪事实,并将自己在上述公司服务期间收取的涉案佣金、工资、分红等非法所得退缴至公安机关,争取从轻从宽处理。及时退缴上述钱款并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情节显著轻微的、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凡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有拒不退缴涉案钱款、转移财产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的,扣押非法所得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公安机关依法、公正、规范办理案件,最大限度地追赃挽损,维护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请相关集资参与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工作,不信谣、不传谣、不观望、不参与各类非法聚集活动,通过合法途径反映情况、表达诉求。
联系方式:022-84932070
特此公告
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
打击犯罪侦查支队五大队
202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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