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 犯罪嫌疑人李青勇、何日清等82人涉嫌诈骗案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 今天
犯罪嫌疑人李青勇、何日清等82人涉嫌诈骗罪一案,已于近日由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移送我院审查起诉。
侦查机关认定:犯罪嫌疑人李青勇、何日清等82人先后加入“北京恒源国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并打着直复营销的名义实施诈骗活动。团伙成员主要通过微信、QQ、探探等网络社交软件,虚构女性身份添加男性被害人为好友,通过聊天取得被害人的信任后,虚构各种理由,骗取被害人钱财。
因本案被害人人数众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经本院联系,仍有部分被害人无法送达,现采取公告方式告知本案被害人的诉讼权利义务,详见《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检察院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与我院联系。
联系人:黄助理 联系电话:0755-29664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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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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