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雷玲敬等38名被告人涉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11月3日-6日,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雷玲敬等38名被告人涉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挪用公款,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6月25日, 雷玲芳(另案处理)在蓝山县注册成立蓝山创想世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山创想世纪公司),被告人黄江波任法人代表,雷玲芳任董事长并实际控制公司,被告人雷玲敬任总裁并协助雷玲芳管理公司账目和资金。蓝山创想世纪公司成立后,雷玲敬等30余名被告人以高额利息回报为诱饵,向不特定社会公众非法集资。雷玲芳在蓝山创想世纪公司无兑付投资人本息能力的情况下,利用吸收的投资人的资金,先后成立多家子公司和分公司,给投资人造成其拥有实体产业且各分公司、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有雄厚实力的假象,并以新公司或新项目的名义继续吸收资金。经鉴定,截止2019年6月30日,雷玲芳、雷玲敬等人通过蓝山创想世纪公司非法集资共计105561.86万元,已退还本金24398.86万元,支付利息33127万元。
庭审中,控辩双方对相关证据进行了举证、质证。由于案情重大、复杂,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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