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臧金荣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报案登记的公告
诸城公安
关于对臧金荣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报案登记的公告
诸城市公安局立案侦查的臧金荣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现犯罪嫌疑人臧金荣、封安英已被我局依法逮捕。鉴于目前部分当事人仍未报案,为最大程度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进一步查清犯罪事实,请与诸城市金荣农资有限公司、臧金荣、封安英存在有息借款关系至今未到我局报案的出借人,到我局报案登记。
一
需携带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借款有关资料(包括合同、协议、借据、银行转账凭证、银行往来流水明细及相关证据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二
报案登记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1月30日,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未在规定时间内报案登记,逾期我局将不再受理。
三
报案登记地点
诸城市公安局刑警大队(诸城市舜都路67号)。
联系人:丁警官
联系电话:0536-6061567
请广大投资参与人相互转告,不信谣不传谣,合理反映诉求,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和追赃挽损工作。对歪曲事实、散布谣言、煽动滋事,扰乱社会秩序得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
特此公告。
诸城市公安局
2020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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