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天津恒沅亿实业有限公司
(天津恒原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的公告
2020年6月1日,天津市公安局津南分局依法对天津恒沅亿实业有限公司(天津恒原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
为便于公安机关查明案情,确保案件侦办工作有序开展,最大限度挽回经济损失,请在天津市西青区海泰高新区创新基地B8栋2门201等处投资的投资人本人携带身份证、投资转账时使用的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所用银行卡交易明细(自最初投资至今,加盖银行印章)、投资协议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全部复印)、网银截图打印件、汇款转账凭证或返利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宣传资料及相关材料等原件或复印件,到公安津南分局打击犯罪侦查第五大队报案(已报案者不需再次报案),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体育场北路5号,积极配合民警制作报案笔录,登记填写真实信息,协助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按照公安机关办理非法集资案件有关规定,我局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及时上报已取证数据。因投资人不及时报案、不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等自身原因导致资产处置过程中未被入退赔范围的,后果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请投资群众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通过合理合法途径反映情况和诉求,不传谣、不信谣。公安机关将依法全力开展案件侦办工作,尽最大努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群众可在政府信息公开网查询案件进展情况。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现场接待时间:每月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进行统一答复,工作日随时接待群众咨询。
联系人:马警官 牟警官 联系电话: 28560080
天津市公安局津南分局
2020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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