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被告单位禾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人赵某莲、齐某梅等22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
肃州区人民法院
11月17日,肃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单位禾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赵某莲、齐某梅等22名被告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5月,禾中集团酒泉种子产业园在酒泉奠基开始建设。禾中集团同步以禾中集团酒泉种子产业园为依托,在酒泉市进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活动,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788人次,吸收资金328913110元人民币。
为确保该案审理工作依法有序进行,肃州区人民法院多次召开庭前会议,对管辖、回避、非法证据排除、证人出庭名单等程序性事项,以及控辩双方提出的各种申请依法作出处理,并为8名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指派法律援助律师出庭进行辩护。
由于该案被告人数多、社会影响大,肃州区人民法院依法组成由副院长担任审判长,2名员额法官、4名人民陪审员参加的7人合议庭审理,肃州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被告人亲属及社会各界群众代表近60人旁听了庭审。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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