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融汇鑫集团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案情通报
因国融汇鑫集团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涉嫌违法犯罪,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已于2020年7月21日对国融汇鑫集团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目前,已对涉案人员杨某宝、代某霞、马某平三人采取强制措施。
现初步查明,2018年3月份以来国融汇鑫集团对外宣传推出“唐山汉唐医院债权”和“重庆汇金星天地”两个项目,以高息为诱饵,变相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募集巨额资金,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
为便于公安机关查明案情,请在国融汇鑫集团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投资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及投资、转账、凭证等有关资料,到本人户籍地或者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经侦部门报案(路北辖区的人员到属地派出所报案), 登记填写真实信息,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现公安机关侦查查封、扣押国融汇鑫集团涉案资产如下:
1、重庆大足区汇金星天地商铺64套(价值5300万元);
2、扣押救护车四辆;
3、医疗设备,价值7500余万;
4、查封海南海口汉唐医院股权及医院所属车辆两辆。
下一步,公安机关将进-步加大案件侦办力度,全力开展追赃挽损,适时公布工作进展情况,希望投资人积极配合调查工作,不信谣、不传谣,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诉求、反映情况。
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
二0二0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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