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易拓文化传媒 2020.12.2……警方通告。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于2020年9月28日对淄博易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现该案正在依法办理中。尚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的集资参与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张店区东一路22号张店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案

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关于侦办淄博易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有关事项的通告
平安张店

通告

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于2020年9月28日对淄博易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现该案正在依法办理中。为确保案件依法办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公安机关提示集资参与人:
一、尚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的集资参与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张店区东一路22号张店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案。
二、集资参与人需要准备材料:
1、本人(集资参与人、实际办理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复印件。
2、支付投资款及收取本金和返利的银行卡原件,正反面复印件。
3、线下相关《认购协议》等投资合同原件,复印件。
4、支付投资款及收取本息时使用的银行账户从投资开始至今的交易流水原件以及相应的POS机签购单复印件/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打印账单截图等。
5、其他一切有关的书面材料、宣传材料等。
6、个人计算好投资次数、投资金额,返利次数和返利金额,计算好个人实际损失情况,书面手写或列表格后,报案时一并提供。
三、集资参与人应合理合法反映诉求,不信谣、不传谣、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和追赃挽损工作。对在网上编造、散布各类谣言,恶意挑拨、煽动非法聚集闹事,干扰阻碍案件侦办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联系电话: 2137818 2137813
特此通告

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
2020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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