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联在线 2020.12.21……向法官咨询判决书事实不清条款……向检察官征询对于抗诉申请的意见……关于抗诉及对同案人起诉的意见

2020.12.18
向法官咨询判决书事实不清条款
1、法官对法判项第五条解答
因本案证据不足,不能证实新联控股公司债权与新佳联公司自融关联。对于新联控股债权的判定,从法律关系上需对叶方通另行立案起诉,对叶方通审判后才能将新联控股公司债权清收统一分配给受害人。
所以,判决书上会明确除新联控股债权之外。
2、法官对判项第七条解答
被告人清偿比例合计 30%,是根据判决书第 12 页中所指,周伟强将新佳联和中京新联作价 5000 万卖给了叶方通,其中 30%计 1500 万为被告吕、许、陈个人所得,故本项不是依据 3.96 亿判定清偿金额,而是依据 5000 万的 30%,另外70%由周伟强、叶方通承担。
由中尔瑞锋叶方通出借的 3.96 亿元,将对叶方通另行起诉。受害人应尽快与公安预审科联系,要求立案起诉叶方通,如需起诉其他同案人,也按照相同程序向公安提出要求立案。
法官告知,起诉叶方通之事,已经与预审科莫警官联系,提出了对起诉叶方通的意见。


2020.12.18
向检察官征询对于抗诉申请的意见
1、检察官对抗诉的解答
检察院已先后收到大量受害人的抗诉申请,相信还会有更多,其中内容主要集中在抗诉判刑太轻、抗诉排除新联控股债权的分配、抗诉被告人清偿比例只有 30%、抗诉承志、华强未定罪等等。

#抗诉判刑太轻

主犯量刑的幅度是按照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的判 10 到无期的量刑档,所以法院的量刑不属于轻判,不属于明显不当可予抗诉的范围。

#抗诉排除新联控股债权的分配

判项第五条,属于开放性条款,也就是有继续审理的空间。关键人物是叶方通,如果叶方通立案、起诉,新联控股公司的债权也就可以判定归属,建议与法官沟通详情。

#抗诉被告人清偿比例 30%

判项第七条,财产刑的比例问题,建议与法官沟通,法院可以根据审编程序进行自我更正。

#抗诉承志、华强未定罪

本项之前已经反复多次给受害人解答,若受害人有新的证据可按法律程序提交。
2、检察官对其他问题的解答

#为什么检察院不追加起诉叶方通?

按法律规定,检察院对 14 项罪名有侦查权,集资诈骗罪不在权限范围内,本案涉及到的其他个人和单位都是独立的主体,如已经涉罪,只有按法律程序进行单位和个人立案。如果由我直接追加起诉个人或单位,今天做了,明天下岗。
所以,起诉叶方通,程序上应该由受害人联系公安对叶方通先行立案。
受害人若认为公诉人没有尽职,可向检察院的检务督察部投诉。

#叶方通起诉时间是否可控?

公安当初就想对叶方通采取强制措施先行立案,没想到上海已抢先发布立案,之后经侦与上海司法机关协调没有成功。现在对叶方通立案,起诉可快可慢,关键在于人员与案件交接上的程序比较复杂,上海司法机关是否能紧密配合,这是时效上主要的不可控因素。

#其他同案人是否起诉?

都需要与公安联系,走立案程序。
最近公安抓了几个人,区思伟已经归案了,这对周氏的茂冠、智博等借款 2 亿多去向不明,可得以进一步搞清事实真相。

#二审判决后是否由中院执行?

解释:高院是否发回或重新判决,都会交由中院执行,时间几个月不一定。


20201219
关于抗诉及对同案人起诉的意见
根据借委会多人与检察官、法官的电话沟通情况,若检察院对本次判决不予提起抗诉,对于检察院应抗不抗的,下一步会向检务督察部发起投诉。
根据判决书数据归纳显示,待收 11 亿中刑事审理应在 7 亿以上,受害人需跟进与公安联系。其中:
1、叶方通 4 亿左右 ,需按程序提出立案要求;
2、周伟强 3 亿以上,区思伟已到案,需跟进对其他周伟强代持人提出立案要求;
3、同案其他涉罪个人,需跟进提出立案要求;
4、新佳联、中京新联不予单位起诉,需跟进要求公安回复说明。
借委会将尽快安排受害人代表与公安预审科莫警官接洽,推动同案人刑事立案申请。
以上意见供大家参考,每个受害人都是独立的民事主体,都可依照法律程序单独表达自我意愿,根据判决书提到的涉罪人员或单位,提出给予立案起诉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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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联在线出借人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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