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银谷”非法吸收资金上亿元 哈市及周边1.3万人参与
“ 银谷财富 ”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部位于北京市,2020 年 4 月 3 日,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对该公司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据北京警方通报的情况,该公司以 P2P 网贷理财方式在全国设立门店 665 家,其中涉及我省 23 家(包括哈尔滨 14 家、牡丹江 2 家、佳木斯 3 家、大庆 3 家、双鸭山 1 家)。
4 月 14 日,按照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哈尔滨市 6 区 2 县公安机关分别对东方银谷(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其辖区内分公司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侦查。经查,该公司自 2013 年成立以来,以高额返利为诱饵,通过 P2P 网贷平台以债权转让模式与投资人签订《债权转让协议》,通过线下门店、互联网等形式进行公开宣传,向投资人承诺保本并高额返息,年化收益率 9%-12%,以线下债权转让模式和线下线上相结合模式,向哈尔滨市及周边地区 1.3 万余名参与人非法吸收资金上亿元人民币。
在百日攻坚行动中,哈尔滨市两级公安机关将此案作为重点案件,集中优势警力,全力推进案件侦办,加速办案进程,提升破案绩效。期间,专案组经过缜密侦查,一举抓获 “ 银谷财富 ” 分公司郭某某等 18 名犯罪嫌疑人,相继对数十万条账目明细梳理,对 2000 余人开展调查取证,先后对 80 名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侦办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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