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博琪商务甘肃分公司、兰州分公司 2020.12.28……警方通告。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经侦大队侦办的大连博琪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兰州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已于2020年6月23日立案侦查,下一步将进入诉讼程序。大连博琪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兰州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投资人目前还没有报案的,请于2021年1月20日前,携带报案材料,到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经侦大队报案并制作报案笔录

【警方通告 】
兰州公安城关分局

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关于对大连博琪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兰州分公司立案侦查及敦促广大投资人积极报案的通告

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经侦大队侦办的大连博琪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兰州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已于2020年6月23日立案侦查,下一步将进入诉讼程序。
为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保护投资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相关法律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大连博琪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兰州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投资人目前还没有报案的,请于2021年1月20日前,携带报案材料,本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付款凭证、银行对账单、交易明细、宣传单、QQ 或微信聊天记录截屏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经侦大队报案并制作报案笔录。逾期不报案者,公安机关将视为本人放弃报案,该案将进入司法审计环节,不再另行受理,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本人承担。
大连博琪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兰州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行为人(包括公司负责人、部门主管、总监、团队经理、业务员、兼职人员等)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月20日止,将自己在大连博琪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兰州分公司工师兰州公安城关分局作期间提成、奖金、分红、返点等赃款全额退缴,退缴赃款前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到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经侦大队办理。
温馨提示:
(一)希望投资人尽快到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经侦大队及时、全面、如实登记信息;
(二)希望投资人在公安机关联系调查取证时,积极予以配合;
(三)广大投资人报案时必须如实填写身份信息和投资详情,虚假报警、虚构内容的,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贵任;
(四)因案件投资人众多,建议投资利益受损群众提前电话预约报案时间,避免长时间等待。

办案单位: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经侦大队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南昌路826号310办公室
联系人:杨警官 张警官
联系电话: 0931—5166229

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
二O二O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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