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公告】关于黑龙江瑞丰源米业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信息核查登记的公告
警方公告
因黑龙江瑞丰源米业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凡通过他人介绍或者本人主动借钱给黑龙江瑞丰源米业有限公司尚未向公安机关登记并提交材料的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借钱给黑龙江瑞丰源米业有限公司时使用的银行卡及银行卡交易明细,及其黑龙江瑞丰源米业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借款凭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从即日起至2021年1月18日止,到黑龙江省垦区公安局宝泉岭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填写登记信息,核实情况。案件善后处理以有效登记为准,逾期未进行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权利。提交证据材料不全,导致无法核实报案内容真实性,产生的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联系单位:黑龙江省垦区公安局宝泉岭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联系地点:黑龙江省鹤岗市萝北县宝泉岭管理局白桦街宝泉岭原看守所二楼
联系电话:18546023390
联系人:赵警官
黑龙江省垦区公安局宝泉岭分局
2020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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