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安康市公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受损群众报案取证工作的通告
汉滨公安
通 告
2020年9月29日,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对安康市公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2021年1月14日,犯罪嫌疑人马丽、马吉梅、姚萍等人被我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为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保护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现通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意见》和《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有关法律规定,我局自立案以来,已对多名到公安机关报案的集资参与人进行调查取证,为尽快完成调查取证工作,请在安康市公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参与集资人员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3 月31日,携带以下相关材料到户籍地派出所登记报案。
一、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复印)。
二、相关集资《借款暨担保合同》和《借据》等文件复印件。
三、交款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根据个人投资转款方式)和收取利息银行交易明细(必须提供)。
四、其他相关证据材料。
逾期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的集资参与人视为放弃报案,相关后果由个人承担,望互相转告。
联系人:冯警官 联系电话:19909156509
李警官 联系电话:13700259818
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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