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的公告
网贷机构清退过程中,部分借款人拒不执行借款协议,其恶意逃废债行为严重影响了网贷机构清退进度。为保护广大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北京市朝阳区金融纠纷调解中心会同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决定加大打击逃废债行为力度,对恶意逃废债行为严重的人员进行警示,公安机关将对涉嫌犯罪的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1年1月12日,北京市朝阳区金融纠纷调解中心会同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约谈了连续多期未履行还款义务的张某、李某涛、郑某娟,警示劝诫上述三人应当依法履行还款义务,恶意逃废债不仅要承担逾期罚息,同时还会受到信用制裁。上述人员已于2021年1月15日前全额归还欠款。
2021年1月13日,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对赵某强、郭某依法警告。赵某强、郭某2人连续多期未履行还款义务,网贷平台出现风险后,通过微信群等渠道鼓动其他借款人对抗借款催收工作,散布不实言论,挑拨、煽动非法聚集闹事,行为影响恶劣,公安机关严厉告诫,对于恶意逃废债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此正告未履行还款义务的网贷平台借款人,积极配合逃废债追缴工作,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对于涉嫌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北京市朝阳区金融纠纷调解中心
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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