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告
烟台文达酒业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由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立案侦查,目前侦查工作即将结束。请尚未报案的集资参与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银行账户投资及获利交易明细(第一笔投资当月1日至2020年10月份),与烟台文达酒业有限公司通过网上、网下签订《令和酒业代理商管理平台开户协议》、《加盟购买凭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单页复印),到芝罘分局白石路派出所报案。报案截止日期2021年3月15日,逾期将视为放弃报案。
烟台文达酒业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非法集资行为人(含业务员、业务辅助人员、其他为吸收资金提供帮助的人员),自本通告发出之日起至2021年3月15日止,应主动到公安机关配合调查、说明情况,并将自己在烟台文达酒业有限公司期间收取的返点、提成费及工资收入等赃款全额退缴。
凡在本通告规定期限内及时退缴上述款项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凡在本通告规定期限内拒不退缴赃款或者归还上述款项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联系单位: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经侦大队
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白石路派出所
联系人:提警官、胡警官
联系电话:0535—6209005
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
2021年2月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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