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乐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非法集资第十三次清退公告
根据乐园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可处置资产情况,市处置乐园问题领导小组决定对乐园公司非法集资进行第十三次清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退对象
本次清退对象为已参加前十二次清退并已领取清退款的集资人员。
二、清退比例
按集资票据数额的2%比例清退。
三、清退时间
普通集资户:2021 年2 月19 日-2 月26 日;
其他人员:2021 年2 月26日起电话通知办理。
四、清退须知
1. 本次清退按已通过审核的票据数额,通知指定金融机构(中国银行淮安分行)将本次清退款直接汇入清退对象在首次清退中设立的银行存折账户中,款项在国内中国银行营业网点均可免费支取,支取时请持本人二代身份证。
2. 对部分擅自将清退款银行存折注销、变动,或因身份信息长期未更新导致清退账户无法交易的,将影响本次清退款的正常发放。存在这些情形的清退对象,请自2021 年2 月25日(节假日除外)开始,可持本人二代身份证、集资票据原件到市乐园问题处置领导小组资产清退监督工作组(地址:淮安市北京北路159 号;联系电话:0517- 83130205) 办理银行存折账户重新设立与确认手续。
3. 因本人原因至今未登记、申报、领取清退款的对象须到市乐园问题处置领导小组资产清退监督工作组办理确认手续后另行错时清退。
五、乐园公司所欠一般债权同顺序同比例参与本次清退。未核对清楚的一般债权,待办清确认手续后,统一另行安排清退。
淮安市处置乐园问题领导小组2021年2月10日
江苏乐园房地产 2021.2.10……江苏乐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非法集资第十三次清退公告
in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