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查处深圳市永利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的通报
为依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打击犯罪,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通报如下:
一、深圳市永利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南山警方根据前期侦查工作,深挖犯罪、持续打击,依法于2021年1月10日对犯罪嫌疑人耿某欣(女,45岁)、2021年1月28日对李某(女,39岁)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并于2021年2月5日对耿某欣、李某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请批准逮捕.
二、截至目前,警方已冻结非法银行账户共计117个。
三、南山警方将继续加大对涉案人员的抓捕力度,警方再次督促其他参与深圳市永利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的相关人员,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警方呼吁广大群众如有发现该案相关涉嫌人员,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相关线索经查实,警方将坚决予以打击。
四、南山警方已通过南山区金融办开设“永利远”专案资金归集账户(账户名:永利远专案待收款专户,账号:4000020338000036051,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南山支行)。公安机关告诫该案参与人员,应主动将在获得的返利、奖金、提成等非法所得全额退缴至永利远专案待收款专户中(并注明“退款人信息及资金类型”),退缴后主动到案说明情况,争取从轻、从宽处理.
希望深圳市永利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参与人员积极配合警方开展调查工作,通过合理合法途径反映情况和诉求,警方将依法办案,并依照法律程序适时公布案件进展。对于故意造谣传谣、聚集闹事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打击处理。
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
2021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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